韶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平安韶关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2/11/27 1.9k 阅读 208 点赞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平安韶关建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县(市、区)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平安韶关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乐昌市北乡镇人民政府等40个集体为平安韶关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杨玉蓉等80人为平安韶关建设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对平安韶关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韶关市委平安韶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中共韶关市委平安韶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举报电话:0751-8468013

  通信地址:韶关市熏风路9号

  邮编:512001

        附件:平安韶关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中共韶关市委平安韶关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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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