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韶关市市级河长名单公告

2021/08/30 1.8w 阅读 275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韶关市市级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一、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河长职务

姓 名

职 务

第一总河长

王瑞军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总 河 长

陈少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长

(待 定)

市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

李  欣

副市长

副总河长

凌振伟

副市长

副总河长

谢超武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河湖第一总警长

  二、市级河流(流域)河长

序号

河长

责任河湖名称和范围

姓名

职务

责任河湖名称

河段

起点

河段

终点

1

王瑞军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北江(含浈江)

马芫

中心洲上游

2

陈少荣

市委副书记、市长

新丰江

崖婆石

张田坑村

3

(待 定)

市委副书记

武  江

白露塘村

武江河口

4

李  欣

副市长

南水河

天井山林场与乳阳林业局争议地

孟洲坝村

5

凌振伟

副市长

滃  江

船肚东

下榕角

  联系电话:0751-8619610

  韶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