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
政策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韶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政策解读

2020/07/30 1.8w 阅读 94 点赞


为促进我市合作社规范发展,进一步做好市级合作社示范社的认定监测工作,根据《广东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粤农农规〔2020〕2号),我局结合韶关实际,牵头制定了《韶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并经韶关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韶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分为六个部分二十七条,明确韶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的原则、标准、程序、结果运用、解释权、施行有效期等。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包括文件制定的目的、市级示范社的定义和评定、监测的原则。

第二章标准,共六条。包括市级示范社的基本要求、优先考虑标准、倾斜方向。

第三章评定,共五条。包括评定机制、评定时间、申报程序、评定程序、变更名称重新确认程序等。

第四章监测,共六条。包括监测程序、监测时间等。

第五章结果运用,共三条。包括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的结果运用。

第六章附则,共四条。包括其他补充内容及要求、解释权、施行有效期等。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韶关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韶农规〔2020〕2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