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性社会组织 2022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2023/10/15 1.3w 阅读 311 点赞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实施了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社会团体。市本级登记社会团体 382 家,其中:2023 年登记 14 家,异常名录 33 家(内含已年报 1 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0 家(内含已撤销 9 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262 家,参报率为 92%。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市本级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 132 家,其中:2023 年登记 1 家,异常名录 8 家,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 家(已撤销 9 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85 家,参报率为 99%。

  三、基金会。市本级登记基金会 3 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基金会 3 家,参报率为 100%。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1:全市性社会组织完成2022年报工作台账表20231012.xlsx



                                  韶关市民政局

                                    2023 年 10 月 12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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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