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韶关市“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5/07/06 9.4k 阅读 99 点赞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今年我省决定开展“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我市确定了2个集体、4名个人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韶关市熏风路9号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邮编:512000),联系电话0751-8873189。


  附件:韶关市“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

  2025年7月7日


附件


  韶关市“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对象名单

  一、模范集体推荐对象(2个)

  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传习馆

  广东亿帝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4个)

  邓红梅(女,瑶族)   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三级调研员

  杨文彬              韶关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曾庆明  广东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日男(朝鲜族)      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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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