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丰富其精神文件生活,弥补家庭教育和亲情缺失,提升其安全自护能力与心理健康水平,市未保中心特别策划开展2026年“丹心护童”之精神关爱监护支持系列活动暨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夏令营活动。活动目标旨在通过为期五天的集中体验,让孩子们在集体生活中感受温暖、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建立自信、学会感恩,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详情如下:
一、购买主体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二、购买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在我市开展1场夏令营活动,课程应包括安全教育、心理赋能、水上娱乐、篝火晚会、自然户外探索、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非遗体验、科技体验等。
2.经费总预算:9.5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5天4晚,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约为准。
三、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申报本采购项目。
四、申报要求
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将①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团队情况、及报价单(原件)附报价单明细清单);②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④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⑤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送至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三楼办公室。
五、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需对报价文件予以密封并盖公章,在2026年6月18日17点前送交至韶关市武江区康乐村258号,过期不予接收。联系人:吴建林,0751-8833669/1803319886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附件,并满足购买服务项目要求。
2.成交原则: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报价、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项目成交单位,经市未保中心支委会会议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3.项目申报单位少于3个的,此项目无效。
4.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5.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3)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市未保中心2026年“丹心护童”暨精神关爱监护支持系列活动之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夏令营活动方案
韶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