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弘扬长征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加强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红色资源体系建设,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与红军长征相关的各类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文献资料:见证红军长征历史的文件档案、标语、日记、手稿、书信、票据、证件、报刊等,反映红军长征主题的回忆录等相关文献资料;
(二)影音图像:记录红军长征历史场景、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照片图像、影片、录像带等,以及长征亲历者、见证者或其亲属子女的口述音视频资料和相关重要影视作品等;
(三)实物:与红军长征相关的军事地图、战斗装具、通讯器材、医疗器械,衣物、鞋帽、水壶、挎包、炊具,证件、徽章、奖章、邮票、税票及广大人民群众支援红军的相关物资等;
(四)其他:与红军长征相关的其他类型藏品。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提倡和鼓励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捐赠。确定收藏的捐赠藏品,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所有捐赠藏品将由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登记造册,永久收藏。
(二)征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收藏者自愿的原则,对于保存完好、研究价值高的藏品,经专业机构专家鉴定、评估后进行征购。
(三)复制仿制。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原件的,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四)寄存。为社会各界集体或个人收藏的珍贵藏品提供免费寄存和代保管服务,所有权不变。
(五)线索提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相关档案资料线索,本馆将安排专人进行联系核实与后续征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所提供的藏品应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
(三)提供人应能清晰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或者应征人指定委托人表达自己的应征意愿。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
联系人:文物保护部
联系方式:0751-68008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邮箱:hjczybjngwbb@163.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仁化县城口镇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
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
2026年4月9日
编辑:李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