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准予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韶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申请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准予业务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分行”变更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
此复。
韶关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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